Tuesday, August 4, 2009

師濤,你媽媽喊你回家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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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濤(1968年7月25日-),祖籍陝西清澗,為中國新聞記者、詩人、作家,因為通過雅虎發了一封政府文件給海外網站,2005年,被政府控以竊露國家機密,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現正服刑中。

師濤出生於寧夏鹽池,1986年,考入上海華東師範大學經濟係政治經濟學專業,後轉入政治教育係政治教育專業,期間曾任夏雨詩社的社長。 1991年7月畢業,分配到西安慶安宇航設備公司子校,擔任政治課教師。 1992年,與王媛結婚。 1994年,在陝西《消費者導報》工作。 1995年,在《華商報》做記者、編輯。 1999年,在《各界導報》、《勞動早報》工作。 2000年,在《西安商報》工作。後到湖南《當代商報》任總編助理、編輯部主任。曾先後就職於陝西《華商報》、《西安商報》、《老新聞》、《法制日報》等多家媒體擔任記者、編輯。他也是詩人,出版了多本詩集,近年來也為海外媒體如《民主論壇》電子刊物撰稿,是獨立中文作家筆會的成員。在湖南長沙《當代商報》任編輯部主任期間,曾報導當地官員貪污腐敗的消息。

師濤在太原被中國國家安全局拘捕。後法院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 2005年10月18日,國際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將2005年度的“國際新聞自由獎”頒給在獄中的師濤。

2006年3月,獲2006年度“瓦西爾·斯圖斯自由寫作獎”(vasyl stus award),同年11月28日獲世界報業協會頒發2007年世界報業協會自由金筆獎。

2004年4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的11號文件《關於當前穩定工作的通知》,當時是由師濤所在的湖南《當代商報》的領導口頭傳達到所有中層編輯。文件提醒說,海外民運人士有可能在六四15週年紀念日期間回中國大陸,會對社會穩定帶來影響。這份通知要求各媒體單位不得報導有關六四事件、法輪功和普通群眾群體上訪等內容。師濤通過他的個人雅虎電子郵件,把文件內容摘要寫給海外的網站《民主通訊》發表。中國國家安全局向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要求提供了該用戶的個人信息,因此國安局得以確認發送電子郵件者的地址及身份,最後作為法庭證據指控師濤。

2004年11月24日,山西省國家安全局聯同湖南省國家安全局的人員,在山西省太原市帶走師濤,並把他押送到湖南省長沙市。沒有出示任何文件,沒收了他的電腦和文件。他的辯護律師郭國汀表示,這是違反有關法律的。但是郭國汀的律師執照被上海司法局吊銷執業牌照一年,因而改由莫少平律師代為辯護。2005年3月11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師濤一案,控方出示了一份國家保密局的鑑定,說那份文件屬於國家機密。被判為“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後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判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2005年6月,湖南省高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2005年,師濤被判刑之後,首先被關押在長沙市的監獄管理局收押中心。在那裡接受入獄訓練,兩個月期間體重下降了十公斤。師濤原來有一些慢性病,由於天氣酷熱,在酷熱天氣下被強迫訓練,導致身體狀況急劇惡化。他在收押中心身體狀況非常不好。9月5日,師濤被轉移到湖南沅江的赤山監獄,一個位於洞庭湖中小島的監獄,專門關押被判十年以上徒刑的犯人。師濤在赤山監獄的情況有所好轉。師濤已向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雅虎香港非法洩露其個人資料,並打算在香港和美國分別起訴雅虎香港和雅虎美國總公司,要求對方賠償師濤10年的經濟損失,及他所經受的精神傷害,包括其母親由寧夏搬到長沙以便探監的費用等。

對於師濤被捕事件,海內外許多人認為拘捕、審訊過程中存在司法不公,而且量刑明顯過重。中國的刑法中雖然有洩露國家機密的罪名,但是沒有對“國家機密”作出界定。所以一些分析人士說,中國政府就可以隨意用這個罪名打壓政治異見人士。也有人認為,師濤被判重刑,並不是單純因為此次"洩密"事件,而是因為師濤過去發表了不少同情六四事件的文章。

美國總統歐巴馬於2009年5月1日紀念世界新聞自由日發表文告提名師濤與胡佳等新聞工作者還被關在中國的監獄中。(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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