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30, 2008

可能的暴行 Alledged Brutality

以下是譯自一張在麻州昆士市散發的英文傳單﹕

在2006年4月30日午夜後,華人前進會組織員陳玉珍及三位友人遭昆士市警察無故暴力毆打,受害人全部是年輕的華裔移民。

這群友人剛離開在昆士市的一個定婚酒會,在88超市附近的合法泊車位停下來,其中一輛車被州警截停查詢,當三友人站在車旁答覆巡警的詢問時,一輛昆士市警車駛近停下,在沒有任何警告的情況下,一名警察跳出車外,直向三人的眼部噴射“胡椒噴霧”,而站得最近的是陳玉珍,她身高只有五呎左右,竟被三名男性警察圍毆,打至眼部瘀黑,面部淤腫,其中一友人更當場被打暈。

在整件事件中,那些警察不停用粗言穢語向他們高聲辱罵,然後被把他們扣上手鐐帶返警局,現時,四人被控拒捕及/或行為不檢。

華人前進會連同昆士市的華人社區領袖,會召開社區會議,商討這次警察暴行及行為不當事件。同時,華人前進會也成立了一個去支持這四位受害人的委員會。

支持委員會的要求如下﹕

1) 立即撤銷對受害人的錯誤控罪
2) 賠償受害者在工作上及其他損失
3) 要肇事警察停職及停薪
4) 昆士市警署要公開道歉
5) 公開調查這傷人事件
6) 設多元化警隊及實施種族警覺訓練
7) 公開追究警察行為不當及濫用暴力

我們的努力是著重支持四位受害者,及針對昆士市警察的操守。同時,我們亦需要反問為何會發生這種行為?

很多有色人種,特別是年青人往往被當作疑犯看待,如一些年青黑人男性,若穿著時下流行的鬆身褲子或有帽的汗衫,走進商店時都會受嫌疑。這就是叫作“符合種族犯罪特性”。種族定形給有色人種青年帶來困擾,尤其是當他們去找工作,乘搭地鐵或與警察交涉的時候。

人們常把“黑人駕車”到白人區的罪案來開玩笑。在2003年,波士頓環球報發表了一個關於波士頓警局的調查報告,很值得注意的是,報告顯示出因交通違例被截停,而獲告票的白人只有46%;但在同樣的情況,中東人是51%,黑人是61%,拉丁裔人是61%,及亞裔人是63%。

現時,國會正在爭辯移民改革的問題,而反移民的情緒漸頻繁及無恥。雖然移民是分不同種族,就是有色人種要承擔這種憎恨。若這四個受害者不是華人的話,這些白人警察是否會用同樣的暴力對待他們呢?

正如陳玉珍說﹕“若我們這四個懂得英文的專業華裔青年,都被會警察這樣襲擊,不能想像警察會怎樣對待那些不懂英語的人了!”

欲知有關支持委員會的詳情,請致電華人前進會,電話﹕(617)357-4499

以下是筆者的意見﹕從表面看來,這是於1985年,發生在波士頓唐人街的黃龍光事件的翻版。但願這次發生在昆士市的不愉快事件,只是誤會一場,因為,種族和諧對社會的穩定是非常重要的,沒有人會在這些暴力行為上得益的。事件的真實情況漸浮出水面,但仍是疑點重重,是警察反應過敏,還是有人不服警察的干涉及查問呢?有沒有種族的成份在內呢?而當前的非法移民問題是否太情緒化,影響到人們正常及理智的判斷呢?當人們冷靜下來時,這事件是否會避免的呢?希望僑胞密切注意事態的發展,事情終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5\18\2006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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