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常識第四冊是幼高最後的一個學期課本,為升上1年級做好準備。
第四個單元是“好的榜樣”,是屬公民道德教育的範疇。
從這課開始,看到香港在上個世紀70年代的生活片段,也說出了大部學生的家庭背景,可是在一些中下階層鄰區,上幼稚園仍是奢侈的玩意,是絕不普遍的。
插圖是表示街市多於商店。
這明明是小型修理工場,說是工廠就有點不對題了。
郵局與郵差的工作連在一起,把幼稚園學生的腦袋搞混了。
女警的帽子從來就不是這樣的。
是消防員在救火,卻說是消防局。
下雨是不能躲在樹下的,這是錯誤的“常識”。
是昆蟲類,竟然畫隻蝸牛在一起。
涼粉呢,沒有畫出來。
過去是海灘拾貝,現在是拾膠粒。
人是成長,連在一起會產生混淆。
構圖意思不明顯,也未能表現出主題。
插圖尚可。
竟然沒有白飯魚。
就算是在70年代,帶帽的人是極少的。
在班房中放雨遮架是有的。
明明是表示出居所,卻說是房屋。
推開窗子,太陽初升,這不是一般人的居住環境現實吧!
壁爐,恐怕是在半山區,九龍塘才有。
男孩子才會爭吵!
開始加入良好公民意識,但是十分負面。
這比較正面。
塗鴉男。
海軍裝,新法,女拔萃的校服。
考試合格,可以升上一年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