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稚園常識第四冊是幼高最後的一個學期課本,為升上1年級做好準備。

第四個單元是“好的榜樣”,是屬公民道德教育的範疇。

從這課開始,看到香港在上個世紀70年代的生活片段,也說出了大部學生的家庭背景,可是在一些中下階層鄰區,上幼稚園仍是奢侈的玩意,是絕不普遍的。

插圖是表示街市多於商店。

這明明是小型修理工場,說是工廠就有點不對題了。

郵局與郵差的工作連在一起,把幼稚園學生的腦袋搞混了。

女警的帽子從來就不是這樣的。

是消防員在救火,卻說是消防局。

下雨是不能躲在樹下的,這是錯誤的“常識”。

是昆蟲類,竟然畫隻蝸牛在一起。

涼粉呢,沒有畫出來。

過去是海灘拾貝,現在是拾膠粒。

人是成長,連在一起會產生混淆。

構圖意思不明顯,也未能表現出主題。

插圖尚可。

竟然沒有白飯魚。

就算是在70年代,帶帽的人是極少的。

在班房中放雨遮架是有的。

明明是表示出居所,卻說是房屋。

推開窗子,太陽初升,這不是一般人的居住環境現實吧!

壁爐,恐怕是在半山區,九龍塘才有。

男孩子才會爭吵!

開始加入良好公民意識,但是十分負面。

這比較正面。

塗鴉男。

海軍裝,新法,女拔萃的校服。

考試合格,可以升上一年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