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17, 2010

Kindergarten Cops 寃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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寃有頭

最近在全國各地襲擊幼兒園事件頻生,為著自保,幼兒園便掛出「寃有頭債有主,前面左轉是政府」的橫幅,之後,政府門口也打出一條橫幅:「別煩我,正開會,前面右轉是部隊!」部隊門口也打出橫幅:「是俊傑,懂時務,前面不遠是稅務。」稅務門口也打出橫幅:「這事不歸我們管,砸你飯碗是城管。」城管門口也打出橫幅:「我們只管攤,有事找公安。」公安門口也打出橫幅:「我無為,我和諧,再走兩步是政協。」政協也打橫幅:「我們政協也很慘,還是去找房地產。」房地產也打橫幅:「官商勾結我無罪,你們趕緊洗洗睡!」睡覺也有意見:「無法入睡夢難圓,全怪隔壁幼稚園!」

以上所引,已在互聯網上流傳甚廣,有不少人轉帖到網誌、論壇及網頁上,就像滾雪球一樣。當然,掛出橫額的可能性極低,但部門間互相推搪,不願承擔責任,那就是毋用置疑的了。在5月12日,中國陝西南鄭縣又發生一宗襲擊幼兒園事件,造成七名幼兒和一名女教師死亡,11名幼兒和另外一名成人受傷。合計起來,這已經是3月份以來,中國發生的第6宗此類襲擊。這5宗襲擊均是由40多歲的中年男子發動,目標都是小學生或幼兒。這些襲擊事件,分別發生在福建南平、廣西合浦、廣東雷州、江蘇泰興和山東濰坊。其中雷州和泰興的襲擊事件,更是僅隔不到24小時時間。此前,北京當局曾在安全會議上,提出要求各地最高官,直接負責學校安全。

發生在中國的幼兒園血案,實際是深水埗元州邨幼稚園血案的翻版。在1982年6月3日,元洲街邨曾發生一件轟動全港的案件,一名精神病人李志衡在元洲街邨家中,持刀斬死母親與妹妹後,衝落樓下的「安安幼稚園」,襲擊幼稚園學生,4名幼稚園學童被斬死,多名幼稚園學生受傷。最後,警員開槍打傷凶徒才結束事件,慘案共釀成6死40多人傷,是香港有史以來精神病人失常,引致最嚴重的暴力傷亡個案。

當然,在每一襲擊事件中,行兇者各自有不同的動機,但無獨有偶,傷害的對象都是全無反抗能力的弱質孩子。這裏不排除“有樣學樣”的成份,筆者更無意,在此推測兇徒作案時的心理狀況,但從眾多的事例來看,這種 “六國大封相”式“一鑊熟”作惡手法,是毋視法紀、不顧後果的凶殘行為,除了是精神上有問題外,也會是包括“有寃無路訴”的成份在內,這特別是以壓在社會低層,怨憤無法從正當途徑得到渲洩,問題得不到妥善的解決,所帶來的必然結果。人性變得如此暴戾,報復心理這麼強,發洩情緒的手法這樣極端,是社會道德總崩潰的側面反映。

簡單地說,一個禁閉式與開放式社會的分別,往往在於社會上的怨氣,是否有合理途徑得到發洩,公眾傳媒是否會客觀持平地報導,民選公職人員是否會做人民的代言人,學者知識份子是否會為民請命,維權律師組織是否會為受害人倡議發聲,法律及法庭的審判是否會是公開公正嚴明,政府政策是否會向權貴傾斜,警察是否會文明執法,過程是否平等及透明度高。從這些殺幼孩的案件來說,實找不到什麼正面的答案,正常減壓消氣孔是不存在的。

多間幼兒院遇襲,殺了這樣多孩子,淚盈總理終於開了腔,說這是由於社會存在著深層次矛盾而導至的。所謂“深層矛盾”,當然不是年一半載形成,也非一朝一夕可以解決,現政府除了用重典、判死刑之外,還有什麼八寶,可以拿出來鎮怯逞兇者呢!須知,這類案件防不勝防,極其量是事後緝拿兇徒歸案,但大多數行兇者在作案後畏罪自殺,逃避法律的懲罰,主張用嚴刑峻法的專家學者,不是可以休矣。

體察民情漂亮的話說盡,惡形惡相恐嚇的聲明發過,幼兒院警衛上崗了,家長戰戰兢兢的送子女上學,沒有人會知道將要發生的事情,人身安全沒有保障。有人說殺人者精神有問題,另有是租客與房東的爭拗,甚至是擔心自己的健康,去襲擊幼兒院。假若,簡單如情緒不穩、對健康有顧慮,甚至是租務赳紛,當然不可以說成是殺孩子的理由,亦不會是什麼“深層社會矛盾”,其實掩蓋在背後的,就是上至政府領導人,下至平民老百姓,統統沒有尊重別人生存的基本權利,這才是怨懟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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